质量先期策划(质量先期策划的缩写是)

中仪策划      编辑: 华艳 阅读

1. 质量先期策划的缩写是

1、PDCA:Plan、Do、Check、Action;策划、实施、检查、处置

2、PPAP:Production Part Approval Process;生产件批准程序

3、APQP:Advanced Product Quality Planning;产品质量先期策划

4、FMEA:Potential Failure Mode and Effects Analysis 潜在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

5、SPC:Statistical Process Control 统计过程控制

6、MSA:Measurement System Analysis 测量系统控制

7、CP:Control Plan 控制计划

8、QSA:Quality System Assessment 质量体系评定

9、PPM:Parts Per Million 每百万零件不合格数

10、QM:Quality Manua 质量手册

11、QP:Quality Procedure 质量程序文件

Quality Planning 质量策划

Quality Plan 质量计划

12、CMK:机器能力指数

13、CPK:过程能力指数

14、CAD:Computer-Aided Design 计算机辅助能力设计

15、OEE:Overall Equipment Effectiveness 设备总效率

16、QFD:Quality Function Deployment 质量功能展开

17、FIFO:First in, First out 先进先出

18、COPS:Customer Oriented Processes 顾客导向过程

19、TCQ: Time、Cost、Quality 时间、成本、质量

20、MPS:Management Processes 管理性过程

21、SPS:Support Processes 支持性过程

22、TQM:Total Quality Management 全面质量管理

23、PQA:Product Quality Assurance 产品质量保证(免检)

24、QP-QC-QI:质量三步曲 质量计划-质量控制-质量改进

25、QAF:Quality Assurance File 质量保证文件

26、QAP:Quality Assurance Plan 质量保证计划

27、PFC:Process Flow Chart 过程流程图

28、QMS: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 质量管理体系

29、JIT:Just In Time 准时(交货)

30、ERP:Enterprise Requirement Planning 企业需求计划

31、QC:Quality Control 质量控制

32、QA:Quality Audit 质量审核

Quality Assurance 质量保证

33、IQC:In come Quality Control 进货质量控制

34、IPQC:In Process Quality Control 过程质量控制

35、FQC:Final Quality Control 成品质量控制

36、OQC:Out Quality Control 出货质量控制

37、4M1E:Man、Machine、Material、Method、Environment 人、机、料、法、环

38、5W1H:Why、What、Who、When、Where、How 为何/做什么/谁做/时间/地点/如何做

39、6S:Seiri、Seiton、Seiso、Seiketsu、Shitsuke、Safety 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

40、TRI值:Total Record Injury (三种)可记录工伤值

41、SMART精明原则:Specific Measurable Achievable Result Oriented Timed

具体的描述、可以测量的、可以通过努力实现的、有结果导向性的、有时间性的。

2. 质量先期策划的缩写是什么

IPQP是用简单语言定义的首字母缩写词或缩写词,全称是Industry Pure Quality Program,意思是工业纯质量计划。

工业纯

化工产品纯度就是原料的纯净程度,相对来说也是指原料的含杂程度。工业纯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级的纯度,适用于不严格的实验室工作,如漂洗、消溶或用作生产中的原材料,纯度非常低。

3. 产品质量先期策划英文缩写

TGW运行情况不良事情出了差错(Things Gone Wrong的缩写)TGW一说在产品质量先期策划 APQP(Advanced Product Quality Planning)一文中的使用实例:  为了评定在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当中再发生不合格的可能性,应制定一份以往顾客所关注问题/需要的清单,这些应作为其它设计要求的扩展来考虑并应包括对顾客需要的分析中:运行情况不良(TGW)报告 保修报告 能力指数 供方工厂内部质量报告 问题解决报告顾客工厂进货和废品 现场退货产品分析 小组经验 小组适当时可利用包括如下内容的任何信息来源:来自更高层体系或过去质量功能开发(QFD)项目的输入 媒介的评论和分析,杂志和报刊报告等 顾客的信件和建议 运行情况良好(TGR)/运行情况不良(TGW)报告 销售商意见 车队负责人的意见现场服务报告 利用指定的顾客代理所作的内部评价 道路行驶体验管理者的意见和指示由内部顾客报告的问题和议题 政府的要求和法规合同评审 业务计划/营销策略 顾客业务计划和营销策略将成为产品质量计划的设定框架。

4. 质量策划类型包括

数量指标是反映社会经济现象总体发展总规模、总水平或工作总量方面的数量,用绝对数表示,数值大小随总体范围的大小而增减。

质量指标是反映现象发展相对水平或工作质量方面的数量,用平均数或相对数表示。

扩展资料

质量指标是反映社会经济现象相对水平或平均水平的统计指标,是指在计划和统计工作中,反映生产效果或工作质量产品质量、生产水平、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情况能直接说明总体现象本质和内在的联系,评价事物优劣好坏的统计指标都称为质量指标。如劳动生产率、单位面积产量、单位产品成本、设备利用率等。质量指标的计算和分析对挖掘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中的内部潜力具有重要作用。

数量指标是指在经济活动中用以反映规模大小和数量多少等数量特征的各种指标。它用绝对数表示。如工农业主要产品产量、基本建设投资额、房屋竣工面积、职工人数等。数量指标对反映国民经济计划的实现程度,并据以规定各种具体比例关系等具有重要作用。它为各种有关质量指标的计算提供依据。

5. 项目质量策划概念可理解为

1、《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由建设部于1988年7月25日以“(88)建建字第142号”文发布。通知中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建设部将实施一项新的重大改革:参照国际惯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监理制度。建设监理大致包括对投资结构和项目决策的监理,对建设市场的监理,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理,目前主要是指后两种监理。其对象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种工程。政府的建设监理归口管理机构,在国家是建设部,办事机构为建设监理司,在地方是各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事机构为其所设的建设监理处、科、组。其主要职能是制订和实施建设监理法规,审核批准建设监理组织和人员,参与审批工程建设项目的开竣工报告,组织与监督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检查督促重大事故的处理,指导与管理建没监理工作。建设监理组织是受业主委托执行监理任务的企事业单位,其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工程监理的内容可以是全过程的,也可以是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等的某个阶段。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工程合同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技术、经济法规。建设部将起草有关法规,努力做到谨慎起步,法规先导,健康发展。另外,还对开展建设监理的步骤、加强对建设监理工作的领导作了原则部署。2、《关于开展建设监理试点工作的若于意见》。该意见是建设部1988年11月12日以“(88)建建字第366号”文发布的。《意见》中决定在北京、上海、天津、南京、宁波、沈阳、哈尔滨、深圳八市和能源、交通两部的水电和公路系统作为全国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试点单位。《意见》中提出了试点的指导思想、目的和原则;组织领导及试点管理机构的任务;建设监理单位的建立和管理;监理单位开业应具备的5个条件;在试点期间监理单位暂不核定等级,但必须具备3项技术经济素质,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3个条件,监理单位应遵守5项规定;建设监理单位取得监理业务可由建设单位指名委托或通过竞争择优委托,也可以经商议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受委托从事建设监理业务,一般应包括四个阶段的内容:试点工程的确定;监理取费;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的关系等。该《意见》实际上是我国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总框架,成为以后制订法规、建立组织、开展业务的纲领。3、《建设监理试行规定》。《建设监理试行规定》是建设部于1989年7月28日以“(89)建建字第367号”文发布的。发布《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改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建立建设监理制度,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建立建设领域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规定》的全文共6章29条。各章的名称是:总则,政府监理机构及职责,社会监理单位及监理内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的关系,外资、中外合资和外国贷款建设项目的监理,附则。在“总则”中规定:建设监理包括政府监理和社会监理;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接受政府监理;建设监理的依据是国家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文件以及依法成立的工程承包合同;建设监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中央为建设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州、盟)、县(旗)为各级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在“政府监理机构及职责”中规定:建设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设置专门的建设监理管理机构;市(地、州、盟)、县(旗)的建设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或指定相应的机构,统一管理建设监理工作;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门根据需要设置或指定相应的机构,指导本部门建设监理工作;在第七条规定了建设部建设监理的6项职责;在第八条规定了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建设监理的6项职责;在第九条规定了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门建设监理的6项职责。在“社会监理单位及监理内容”中规定:社会监理单位称谓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或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前者是法人,后者是私有制独资或合伙组织;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和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开业,必须经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资格,发给资格证书,确定监理范围,再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符合条件的独立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工程建设咨询等单位,可以兼承监理业务,但必须经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资格证书;监理单位承担的监理业务,可以由建设单位直接指名委托,或者由建设单位通过竞争方式择优委托;在第十四条中规定了监理的主要业务内容,包括前期阶段2项,设计阶段3项,施工招标阶段2项,施工阶段11项,保修阶段1项;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要与被委托单位签订监理委托合同,等等。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的关系”中规定:承建单位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方便,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检测记录等技术、经济资料;在实施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情况;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须提交总监理工程师调解;工程建设监理是有偿服务活动,酬金及计提办法写入监理委托合同,在建设单位的管理费中支付,或在工程总概算中单列的监理费项目中支付。在“外资、中外合资和外国贷款建设项目的监理”中规定:国外在中国境内独立投资的建设项目,需要委托外国监理单位承担监理时,应聘请中国监理单位参加,进行合作监理;中外合资的建设项目,不应委托外国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但可根据需要引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监理技术和向外国监理单位进行技术、经济咨询;外国贷款建设项目的监理,原则上由中国监理单位承担,如果贷款方要求外国监理单位参加的,一般以中国监理单位为主进行合作监理;中外合作监理,必须签订合作监理合同,监理酬金,可参照国际惯例计算,在监理合同中加以确定。4、《关于加强建设监理培训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是建设部于1990年9月17日以“(90)建建字第431号”文发布的,目的是提高建设监理队伍的素质,奠定建设监理的牢固基础,逐步向国际水平靠近,并使广大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适应这项制度,加强建设监理的培训和普及建设监理知识。《通知》分为两部分:培训的分类和分工;加强培训工作的规划和领导。(1)建设监理培训分类。共分为如下四类:①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培训。②建设监理领导干部培训。③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培训。④建设监理知识普及教育。(2)建设监理培训的组织分工。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培训,由建设部负责设置培训点分期分批组织进行,每期培训时间三个月,统一讲授的主要内容为:建设监理概论,招标和合同管理,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网络计划方法,工程质量控制,电子计算机辅助监理等:建设监理领导干部培训,由建设部和各地区、各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分层次不定期地组织进行,时间为3~5天,讲授内容一般为:建设监理概论,建设监理方针、政策与法规,工程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培训,由各地区、各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培训工作也可由各社会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监理机构自行组织进行,讲授内容可参照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统一安排,可适当精简,时间也可短些,但应增授或研讨一些监理程序和方法等。建设监理知识普及教育,由各地区、各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培训方式也可以由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举办建设监理和合同管理知识的讲座、报告会等。(3)加强培训工作的规划和领导。应当有领导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力争尽快起步;注重师资素质、培训内容和培训质量;培训收费要合理;注意总结经验等。5、《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于1992年1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号发布,共有总则,监理单位的设立,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与监理业务范围,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监理单位的证书管理,监理单位的变更与终止,罚则,附则八章33条,其后附《工程类别和等级》,自1992年2月1日起施行。制订、发布本办法是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保障其依法经营业务,促进建设工程监理的健康发展。主要规定如下:(1)监理单位的设立。设立监理单位或者申请兼承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向资质管理部门申请资质审查,由资质管理部门核定其临时的监理业务范围(资质等级),并发给《监理申请批准书》,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监理活动。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银行设立账户,并接受财务监督。《办法》还规定了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权限和监理单位的申请书的内容。(2)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监理单位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类。《办法》中规定了各级监理单位的资质标准。还规定,甲级监理单位的定级审批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监理单位的定级审批由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两年内暂不核定资质等级;两年后申请资质等级时应向审批部门提交第十条中所列的五种材料。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三年核定一次。核定资质等级时可以申请升级,申请升级的监理单位必须向资质管理部门报送第十二条的五种资料。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范围是:甲级监理单位可以跨地区、跨部门监理一等、二等、三等的工程;乙级监理单位只能监理本地区、本部门二等、三等的工程;丙级监理单位只能监理本地区、本部门的三等工程。(3)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第四章中有4条规定了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应报送的资料,申请领取《监理许可证》的手续,按规定在中国的有关银行开立账户并接受财务监督等。(4)监理单位的证书管理。《办法》规定,监理单位承担工程监理业务时,应当持《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以及《监理业务手册》,向监理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监理单位的变更与终止。第六章规定了监理单位分立或合并、歇业、宣告破产或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变更的手续及有关事项。6、《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本办法是1992年6月4日建设部令第18号颁发的,目的是加强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保证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办法》共5章28条,包括:总则、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监理工程师注册、罚则与附则。自1992年7月1日起施行。(1)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在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统一组织指导下进行,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地方或部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或本部门直属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其成立应报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备案。第八条和第九条分别规定了全国和地方、部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者,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后具有三年以上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在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关认定的培训单位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1995年底以前,对少数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三年监理实践经验、年龄在55岁以上、工作能力较强的监理人员,经地区、部门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推荐,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审查,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机关批准,可免予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2)监理工程师注册。《办法》第三章的5条规定了监理工程师注册的条件、程序及纪律,在此不再赘述。7、《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本通知于1992年9月8日由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以“(92)价费字479号”公布,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工程建设监理费根据委托监理业务范围、深度和工程的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况,分别采用三种方法计取。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的建设工程,工程建设监理费由双方参照国际标准协商确定。工程建设监理费用于监理工程中的直接、间接成本开支,交纳税金和合理利润。本通知规定监理取费以工程概(预)算造价为基数计算,分七个档次按设计监理取费、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取费规定了取费百分数。8、《关于进一步开展建设监理的通知》。1992年2月20日,建设部以“建建(1992)75号”文发布,通知中说:“根据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今后建设监理工作要由试点逐步转向全面推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扩大、完善、提高’的方针,加快建设监理工作步伐。试行建设监理制比较早的地区和部门,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创造条件尽快普遍推行;试点工作开展得晚或尚未开展的地区和部门,要尽早选定试点城市和试点工程,积极创造条件迅速展开。”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邹家华同志在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关于监理工作的指示;加强对建设监理工作的领导;抓紧制订建设监理法规;加强建设监理队伍的建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已经实行建设监理的项目进行一次认真检查;贯彻《建筑市场管理规定》,认真做好建设单位资质管理工作。9、《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本规定是2001年1月17日建设部令第86号颁发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规定下列几类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指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本规定要求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对建设监理的领导,加强工程建设监理队伍的建设。(1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编制的。我国自1988年开始,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目的在于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这项制度已经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范畴。由于建设工程监理制度适应了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满足了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因此,十余年来,这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健康、迅速地发展起来,形成了一支素质较高、规模较大的监理队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各部门都已全面开展了监理工作,全国大多数大中型工程项目,包括举世瞩目的巨型工程——三峡工程都实施了建设工程监理,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明显的作用,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优选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审查设计文件,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由于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具有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等多项业务职能,因此对其工作内容、方式、方法、范围和深度均有特殊要求。鉴于目前监理工作在建设工程投资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成熟的经验,需要通过实践进一步研究探索,因此,该规范暂时未涉及工程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共分8章,包括总则、术语、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管理、设备采购监理与设备监造等内容。11、其他法规。与建设监理法规文件相配套的法规还有:(1)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令第23号发布的《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1991年11月21日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建法[1991]798号”发布的《建筑市场管理规定》。(3)1991年3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建设部以“工商同字[1991]第83号”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91-0201)》。(4)1993年1月29日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5)1996年8月23日水利部“水建[1996]396号”发布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另外,北京、天津、上海、辽宁、山东等省市也相继制订了相应的建设监理规章或实施办法。

6. 质量策划主要包括

品管员主要工作:

1、完成产品相关检验工作;

2、负责产品相关质量文件和记录的维护和控制;

3、参与质量分析、编制质量控制计划,设计质量控制卡,确定质量控制点;

4、控制程序,确保过程质量和最终检验的控制;

5、若因领用的前道生产的半成品不良导致品质异常,品管员应及时将异常信息反馈至前道制程,以防前道制程品质问题的延续发生;

6、对于待入库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品管员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的,在入库单、或入库登记表上写明种类、批号和合格字样,并签字;

7. 项目质量策划的含义是什么

参与项目经理制定的质量保证计划;

1. 参与PFEMA的制作,Quality是参与者,不是负责人;

2. 领导项目小组的制作控制计划,是负责人;

3. 全尺寸检测;负责人

4.开始过程能力计算;负责人

5.如果是外观件还要有外观认可报告,且得到客户的认可;负责人。

6,。检具MSA;主要负责人

7.IMDS参与

8. 产能分析,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