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方案策划(督导方案工作要求)

中仪策划      编辑: 熊贞 阅读

1. 督导方案工作要求

一是名称:关于XXXXX的督查方案 萊垍頭條

二是督查范围 垍頭條萊

三是督查内容 萊垍頭條

四是督查时间 萊垍頭條

五是采取方式,是收取材料还是实地查看 萊垍頭條

六是督查人员、分包、车辆安排 萊垍頭條

七是落款、时间萊垍頭條

2. 督导安排及实施方案

服装直营督导的岗位内容和工作职责

1、依据公司营销计划制定所辖区域的整体销售目标,分解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在负责的区域予以落实

2、负责管辖区域门店每一季新品卖点和新品陈列指引及标准的培训

3、执行促销方案,协助直营店铺突破销售瓶颈,消化公司库存

4、执行巡店工作,对终端销售政策及陈列形象、服务技能、卖场管理进行指导和跟进

5、通过培训指导、巡查改善有效提高终端门店的销售业绩

6、了解区域市场的动态,提出竞争性经营对策,指导区域竞争性促销活动的开展与管理

7、负责管辖区域门店的销售数据管理,定期对门店销售、库存数据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方案并予实施

8、健全门店销售档案,分析市场需求,判断消费倾向,提出产品改善和产品开发建议

9、建立区域内各终端的信息资料档案,客户档案

10、监督终端店铺对vip客户档案的更新和维护

11、 做好各项报表,及时向各部门以及协作部门反馈管辖终端店铺市场信息,进行门店评估

12、及时有效传递公司经营政策与信息

13、对新开店铺进行辅导和帮助,同时协助新店开业活动的策划、指导跟进

服装直营督导需要哪些能力?

1、熟悉门店标准化销售流程及运营细化管理

2、具有良高的判断能力,熟悉市场推展与运作

3、精通终端陈列、人员激励、人员培训、销售目标达成管理

4、以销售结果为导向,具备事务快速应变及处理的能力

5、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数据分析能力

3. 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继河湖长、林长制改革之后,安徽建立田长制。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扛稳我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

意见提出,

到2021年底,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耕地保护新机制。

到2025年底,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目标任务。

根据意见,省、市、县三级设立总田长、副总田长和田长,乡级设立田长、副田长,村级设立田长。

省级总田长由省委书记和省长担任;副总田长由省委副书记和省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省长担任。省级田长由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担任,以市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

省、市、县(市、区)设立田长制办公室,设在本级自然资源部门。本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意见明确各级田长及田长制办公室工作职责,提出了严格规划管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加强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化监管、严格耕地保护监管等八项主要任务;要求建立会议调度、督查考核、激励奖惩、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

其中激励奖惩制度要求,根据考核结果,对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由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田长制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田长制实施方案,落实党政同责,建立协调联动、支撑有力的保障体系;将田长制执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上一级田长制办公室对下一级田长制执行情况、田长履职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立体现耕地数量和质量真实可靠的清单管理制度,做到离任交清单、接任接清单。

4. 督导组工作方案

工作职责:

1. 制度流程完善:负责项目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完善并督导执行。

2. 进度追踪审核:负责战略项目目标审核、进展跟踪和问题解决协调等工作。

3. 营销企划督导:负责制定业务推动方案并督导方案落实,组织落实激励方案兑现,包括财务兑现、活动兑现等。确保营销企划方案有效达成。

4. 效果总结分析:负责定期进行项目推动总结,对同业和市场形式进行有效分析。组织项目会议、撰写汇报材料、完善相关措施等工作。

5. 督导方案工作要求是什么

政府督查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保障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督查,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政府督查工作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落实和问题解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四条 政府督查内容包括:

(一)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二)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三)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

(四)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效能。

第五条 政府督查对象包括:

(一)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

(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三)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四)受行政机关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

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开展督查,必要时可以对所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开展督查。

第六条 国务院办公厅指导全国政府督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督查工作。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机构承担国务院督查有关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督查机构组织实施本级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督查机构设置的形式和规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督查机构统称政府督查机构。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所属部门按照指定的事项、范围、职责、期限开展政府督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未经本级人民政府指定,不得开展政府督查。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派出督查组。督查组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督查事项、范围、职责、期限开展政府督查。督查组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

督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

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和专家学者等参加督查组。

第九条 督查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督查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工作作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持正,清正廉洁、保守秘密,自觉接受监督。

政府督查机构应当对督查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

第十条 政府督查机构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本级预算。

第十一条 政府督查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指令,确定督查事项。

政府督查机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掌握的线索,可以提出督查工作建议,经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批准后,确定督查事项。

第十二条 政府督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要求督查对象自查、说明情况;

(二)听取督查对象汇报;

(三)开展检查、访谈、暗访;

(四)组织座谈、听证、统计、评估;

(五)调阅、复制与督查事项有关的资料;

(六)通过信函、电话、媒体等渠道收集线索;

(七)约谈督查对象负责人或者相关责任人;

(八)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互联网+督查”。

第十三条 政府督查工作需要协助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予以协助。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开展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事件调查、日常督办、线索核查等政府督查工作。

第十五条 开展政府督查工作应当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对象和范围;应当严格控制督查频次和时限,科学运用督查方式,严肃督查纪律,提前培训督查人员。

政府督查工作应当严格执行督查方案,不得随意扩大督查范围、变更督查对象和内容,不得干预督查对象的正常工作,严禁重复督查、多头督查、越权督查。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政府督查工作结束后应当作出督查结论。与督查对象有关的督查结论应当向督查对象反馈。

督查结论应当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客观公正。

第十七条 督查对象对督查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该督查结论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该督查结论的人民政府申请复核。收到申请的人民政府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参与作出督查结论的工作人员在复核中应当回避。

第十八条 对于督查结论中要求整改的事项,督查对象应当按要求整改。政府督查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第十九条 政府督查机构可以根据督查结论,提出改变或者撤销本级或者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适当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

第二十条 政府督查机构可以针对督查结论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真实准确地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报告调查研究情况。

第二十一条 政府督查机构可以根据督查结论或者整改核查结果,提出对督查对象依法依规进行表扬、激励、批评等建议,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政府督查机构可以根据督查结论或者整改核查结果,提出对督查对象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的建议,经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批准后,交有权机关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政府督查应当加强与行政执法监督、备案审查监督等的协调衔接。

第二十三条 督查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政府督查机构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发现涉嫌其他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政府督查机构及督查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泄露督查过程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或者违反廉政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督查对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阻碍督查工作,不得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有上述情形的,由政府督查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督查人员或者提供线索、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威胁、打击、报复、陷害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的其他监督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6. 督导方案工作要求怎么写

督导的工作职责是:1、负责门店的日常运作,包括销售业务管理、促销计划实施、库存管理、成本控制;2、监督门店执行公司的相关要求和营运标准;3、对巡店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提出改善方案并落实;4、开展各门店周围商圈和行业竞争对手的市场调研并提出有效建议。督导的招聘要求是:1、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形象气质佳,亲和力强,有优秀的沟通能力、管理能力和公关交际能力;3、熟练应用办公软件;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7. 督导 方案

 

水利局工作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推进我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水利工程质量、生产、资金、干部四个安全,确保我县水利工程建设高效安全廉洁,制定以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1、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加强对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病险水库加固、农田水利、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选和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制度。加强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落实情况的考核,督促各所(站)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责任。加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指导帮助各所(站)、股室解决存在问题,调查处理水利建设和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2、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及分工

1、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督查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各类防汛预案的编制修订和落实情况;加强防汛值班守护工作;督查水库调度控制;督查防汛抗旱资金的使用安全。抓好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期安全检查,确保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

责任单位:县防办

2、水利建设工程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对项目建设管理的督查,包括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执行情况,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等有关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等情况。对建设项目计划下达与执行的督查,包括计划管理和年度计划下达与执行、投资控制、督促落实政责任制、主管部门责任制和建设单位责任人为核心的水利工程建设责任制,工程进度和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施工安排和度汛预案等情况。对工程质量的督查,包括参建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质量管理、质量检测、质量评定情况,原材料、中间产品、设备质量检验数据和资料情况,工程质量现状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工程验收等情况。

8. 督导工作安排及方案

督查工作是一项艰巨性工作,督办的力度如何直接影响各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因此,要做好每件督办工作,就必须增强责任感,坚持该督办的必须督办,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笔者认为,做好督查工作,必须弹好“三部曲”。

一、弹好“前奏曲”,充分认识督查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抓督查就是抓落实。督查即督促进度检查质量,督查是提醒责任主休、发现问题、指导运作、解决困难、总结经验的系统运作过程。毕竟领导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案的部署,事情只是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决策和督查紧密相连,相辅相成,没有决策,督查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条件;离开了强有力的督查,决策就有可能停留在纸上、会上、口头上.。

二是抓督查就是抓效率。抓督查就是抓提速增效,着力解决抓而不紧、抓而不实,落实重点不够突出等突出问题。这不仅助推了各部门各单位实现工作的快节奏,高效率,也更好地诠释了新时期政府的务实和高效,这才是督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三是抓督查就是抓服务。就是服务领导工作,提高干部执行力,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督查绝不是单纯地施加压力,更不是因督查增加各部门各单位的负担,而是将督查作为变压力为动力的重要推手。尤其是当前一些政府机关和部门在落实决策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布置多、检查少,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少,以会议落实会议多,以文件落实文件多的问题,通过督查产生士气提升、问题解决、效果增强等综合效应。

四是抓督查就是抓较真。如果把各部门喻为各项工作中顽强拼搏的“运动员”,那么督查就是在抓落实工作中不可或缺的“裁判员”,因此督查工作十分必要,且应当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既要带着感情抓督查,又要不循私情,敢于“较真”,敢于“亮剑”,敢于碰硬。

二、弹好“进行曲”,着力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

一是快。工作要雷厉风行,说干就干,本着“快办快查快结”的原则,日事日了,做到件件着落快,件件回音快。并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有见地、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要快。

二是严。就是要严肃认真,在督查过程中要行得端、坐得正,绝不可胡督乱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绝不可姑息迁就,做到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确保全市各项工作更好地落实到实处。

三是准。督查工作是一种服务领导行为,开展督查也是领导行为的延伸,完全属于遵令进行,奉命行事。领导有“令”要坚决去办,无“令”则不能擅自去办,更不能打着领导的旗号自己去办。要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准确反馈督查结果,不向领导打“埋伏”。

四是硬。就是要敢督敢查敢碰硬,要敢于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敢于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和要求,敢于对矛盾较多的地方进行督查、督办,挖掘深层次的问题,敢于不为人情左右,不计个人得失。充分使用好组织赋予的权力,一督到底,务求落实。对屡督不改的,要通报处分,通过督查,形成“落实不好不行、不落实更不行”的氛围。工作中要扑下身子,耐住艰苦,有一种能打硬仗的拼劲,面对不同的督查对象,要坚持原则,分清是非,秉公办事,顶住说情、讽刺、刁难各种干扰,以无畏的勇气,浩然的正气查出实情,树立督查的权威。

三、弹好“知音曲”,注重提升督查人员的品位

一要突出一个“深”字。督查之前,要吃透文件精神,理解督查意图,既要主动介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又要把握分寸,在督查中不要以“钦差”自居,颐指气使,也不能“好人主义”,当“和事佬”。要不断提高善于发现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为实现督查工作“查必清、清必办、办必果”的目标打下深厚基础。

二要把握一个“细”字。为确保督查工作公平,督查方法一定要有很强的可操作性,避免具体工作中“断章取义,各取所需”。做到到位而不越位,适当而不过当,不搞想当然,不借题发挥,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在一般中挖掘“个别”,在普遍中寻找“特殊”。既要看到落实工作中好的一面,又要看到阻碍或干扰决策顺利实施的梗阻环节。区别主观与客观,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解剖麻雀”,找准根由。

三要讲究一个“活”字。灵活多变的督查方法,可以查出实情,确保政令畅通。呆板单一的督查方法,最容易使督查对象拿出虚与应付的办法。其结果是查而不实。要根据情况选择灵活多样的督查方式,可以借他山之石,攻我之玉。如:日前市委督查室、纪律联合开展对干部作风突击检查工作中,改变以往检查时间段单一的工作方法,来了个突击检查的“回马枪”,查出了问题,成效良好。

四要力求一个“新”字。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督查工作应不断地创新,永葆生机与活力。要善于运用新思维、新理论,从实践中探索、总结,从群众中吸取智慧和力量,或是将有效的督查结果综合整理出来,送有关部门或领导参阅,使督查的成果转化为领导的决策成果,这样督查才能富于创新,才能发展到较高层次,达到较高的品位,才能创出新时期督查工作的新特色。

9. 督导方案要素

答:督查工作三要素:决策,执行和评价三大要素。萊垍頭條

10. 督导方案工作要求有哪些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检查工作,环境整治督查检查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各村(社区)及镇级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详细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到领导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在各村(社区)设立督查检查公示牌,公开督查检查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创新方式、精心组织。采取联合督查、定期督查、随机督查、明察暗访、进村入户等方式,直接看现场,直接见具体事,直接听取村(居)民意见,围绕双汇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重点和村(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开展阶段性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置,根据督查情况及时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通过村村响广播、QQ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动员舆论监督和群众参与,努力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人居环境整治氛围。

三是强化监督、注重实效。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检查工作组在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问题清单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村(社区)、机关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整治工作落实,每次督查检查情况要编制督查检查简报全镇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评分的主要依据。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员,纪委监委依纪依规予以追责问责。

11. 督导工作方案全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及市委美丽幸福吕梁总要求,坚持“党建统领、五转一新”工作思路,在全镇范围内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以248省道沿线、镇政府周边、聚雅公路成家庄镇路口“一带一区一口”作为整治重点,利用一百天的时间,推动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步骤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至8月31日,集中利用100天左右时间对我镇的农村人居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攻坚。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31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组织镇村干部、相关站所负责人、驻镇企业、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成立领导组,统筹协调推进,深入发动群众,营造浓厚氛围。对照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内容措施、时限要求,把任务落实到位。

  (二)集中整治(2021年6月1日一7月20日)

  按照工作方案,制定“三张图”,即现状图、施工图、效果图,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全面摸底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整改举措、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

  (三)检查验收(2021年7月21日-8月10日)

  成立督战组,负责“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村镇自查,督导督查。进行全面自查,对镇村安排部署情况、宣传发动氛围、脱贫群众参与整治项目、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脱贫群众稳定增收、群众满意情况测评、长效机制建立等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对镇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明察暗访、定期通报,深入一线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导整改。

  (四)巩固提升(2021年8月10日后)

  对标对表工作目标和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全面完成整治任务。摸索总结适应农村、农民接受、具有操作性和约束力的长效管理办法和体制机制并增加考核分值,健全城乡一体化环境卫生管护制度、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逐步完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完善村规民约,开展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等创建评比活动,推动移风易俗。促进农村环境整治和乡风文明建设制度化、持续化,实现一时清洁向长效清洁转变、集中整治向常态化保持转变,确保“六乱”整治彻底、成果巩固、群众满意。

  三、整治要求

  聚焦交通沿线、村庄街巷、农户庭院、田间地头、河流沿岸、山体边坡、企业矿区等重点区域,通过“拆、清、整、绿、建”五措并举,彻底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乱倒”等突出问题,着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农村人居环境。

  (一)交通沿线。聚焦镇域内248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六乱”问题,彻底清理积存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拆除遗留、废弃的广告牌和无实际用途、有碍观瞻的视觉污染设施;整修坑洼路面、隔离带和绿化带;清除乱搭乱建建筑,取缔违法占地项目,积极开展交通沿线绿化提升整治工程;整治城乡结合部餐饮、修理、洗车等行业“六乱”行为;治理公路两侧车辆乱停乱放等违章现象。实现交通沿线安全隐患消除、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美化有序。

  (二)村庄街巷。围绕村内街巷道路、公园广场、河渠沟塘等公共区域和农房等建筑设施,清理路面及河渠沟塘周边垃圾,清理柴草秸秆堆、煤灰堆、建筑材料堆、渣土堆等;清理路面污水,整治村内黑臭水体;拆除违章建筑、废弃建筑和残垣断壁,消除破旧裸露墙体;整治乱搭乱建、乱圈乱占、乱贴乱画;清理违法广告和不雅广告;清理整治线缆“蜘蛛网”;整治垃圾收集箱、车辆和农机具乱停乱放;整治公共厕所脏乱差现象。完善村庄保洁体系,确定收运处置模式,增加基础设施配置,清理陈年垃圾,建立卫生长效机制。把整治与绿化、美化结合起来,实现街巷干净整洁、农房立面整齐、环境和谐优美。

  (三)农户庭院。围绕农户庭院和屋内居舍,组织动员群众及时清扫房前房后、屋里屋外等环境卫生,规范庭院养殖,做到人畜分离,规范庭院种植,防止杂草丛生,摆放整齐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和农用物资;每天清洁厨房、厕所,清理院内垃圾和生活污水,开展庭院绿化,搞好室内卫生;教育引导村民养成垃圾分类良好习惯;积极开展“厕所革命”行动,把完成好今年的农村卫生厕所建设任务与此次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庭院卫生环境美、物品摆放整齐美、厨厕干净清爽美。

  (四)田间地头。围绕农田、渠道、林区、库区,彻底清理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畜禽粪污、尾菜残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回收废弃农药瓶,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取缔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后及时绿化。严禁耕地非农化,拆除农业生产区域内的违法设施建筑,拆除无实际用途的废弃蔬菜大棚等设施和杂乱杆线,整治后及时复垦。实现农业设施整齐、生产过程清洁、田园环境整洁美观。

  (五)河流沿岸。落实河长责任制,以河长为抓手全面清理河道岸线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畜禽养殖粪便等污染物;整治河道退水渠污泥杂物等;落实河前“三包”责任制,谁污染谁治理,厂矿企业、畜禽养殖户清理直排入河道的废水废渣;农户清理河道滩地种植的农作物等;严厉打击河道私挖乱采违法行为;积极修缮水毁堤防,疏通河道,对有条件岸线进行美化绿化。实现河道畅通、水流自然、岸绿景美的自然生态环境。

  (六)山体边坡。围绕山体边坡植被破坏、生态恶化等问题,整治乱砍滥伐、违法放牧等破坏林草的行为;整治违法开山取石、开山取矿,破坏山体结构行为;清理违法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和违章建筑;清理毁林开垦种植的农作物;打击非法采挖移植树木行为;积极开展森林补植补栽,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等工程;进行占用林地项目植被恢复“回头看”,全面开展生态修复工程。实现山体恢复保护、应绿尽绿,提升山体绿化的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

  (七)企业矿区。重点整治煤矿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及相关产业实现污水治理、粉尘污染治理、超载抛洒源头治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一企包一路”“企业为主体”等要求,做到企业及周边上下一公里区域环境干净整洁、主要进出口道路及周边道路平整,无各类废弃建筑、残垣断壁、破旧牌匾,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内外绿化、美化、亮化,提升企业文化品位。

  四、具体措施

  (一)村户整治

  以村为主体,充分压实包片、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农村第一书记职责,全员出动,发动到户,通过通过“拆、清、整”并举,按照县人居环境整治方案中有关村庄街巷、农户庭院、田间地头的要求、标准进行治理。

  责任单位:各村、包村干部

  (二)行业整治

  充分发挥职能站所作用,对分管行业领域内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遗留、废弃的广告牌和无实际用途、有关观瞻的视觉污染设施拆除,乱搭乱建建筑清除,违法占地项目取缔,镇域内餐饮、食药、修理、机械建筑等行业“六乱”行为。落实河长责任制,全面开展河道卫生整治。开展绿化,开展林地保护、边坡治理等,提升山体绿化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

  责任单位:安监站、林业站、水利站、畜牧站、食药站、卫生监督所、交通站、清洁办等相关站所

  (三)公共区域整治

  由镇清洁办牵头,以248省道沿线、镇政府周边、聚雅公路成家庄镇路口“一带一区一口”作为整治重点,吸引社会投资,争取县政府资金,将交通沿线治理和企业矿区治理相结合,按照“谁污染谁治理”“一企包一路”“企业为主体”等要求,将248省道沿线、聚雅路成家庄段分包企业,对企业周边及所包路段环境进行整治,主要包括企业周边环境干净整洁、道路平整、破旧建筑整洁,内外绿化、美化、亮化,包路沿线绿化等。

  责任单位:清洁办、各企业、安监站、林业站、水利站、畜牧站、食药站、卫生监督所、交通站、清洁办等相关站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把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强化责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镇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镇爱卫办主任李玉琳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各包片干部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落实机制,有效推进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领,组织群众参与。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介,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组织广大脱贫人口最大限度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建立引导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脱贫群众致富带头人模范带动作用。

  (三)构建长效机制,力求标本兼治。把实施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持续巩固治理成果有机结合起来,立足长期,着眼长远,稳扎稳打,久久为功。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促进群众观念转变、习惯养成,坚持因地制宜,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稳定改善。

  (四)强化督导督查,严格奖惩兑现。成立镇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督查领导小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定期通报等方式,深入一线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发现问题,督导整改。适时表彰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并作为村级换届、评优评先以及县、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