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域旅游示范县政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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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全域旅游示范县政策奖励

近年来,福建省积极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提出了打造优质旅游目的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为了进一步激发各地全域旅游的发展潜力,福建省决定对全域旅游示范县给予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和条件

福建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奖励政策的对象,是全省各地申报全域旅游示范县入选的县级行政区划。符合以下条件的县级行政区划可申报全域旅游示范县:

  • 具备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资源,具有较强的旅游吸引力和发展潜力;
  • 具备一定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能够提供优质的旅游产品和服务;
  • 具备完善的旅游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能够有效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 具备一定的保护和传承本地文化、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能力。

奖励内容

福建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奖励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财政奖励:根据全域旅游示范县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用于开展旅游资源开发、旅游设施建设、旅游宣传推广等方面;
  • 税收优惠:对全域旅游示范县相关企业的旅游业务所得,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一定的企业所得税等税费;
  • 金融支持:为全域旅游示范县提供金融扶持,包括贷款贴息、信贷支持、风险补偿等方面的支持;
  • 培训支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全域旅游示范县的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 其他奖励: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其他相关奖励,如表彰优秀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推荐参加省级旅游展销活动等。

申报流程和评审标准

全域旅游示范县的申报流程包括初评、培训、现场评审和公示等环节。评审标准主要包括自然环境、旅游资源、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管理等方面的考核,综合评价示范县的全域旅游发展水平。

展望和帮助

福建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奖励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福建省各���旅游业的创新发展,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繁荣。希望更多的县级行政区划能够申报全域旅游示范县,共同打造福建省全域旅游的品牌。

感谢您阅读这篇关于福建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奖励政策的文章,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为您带来对福建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奖励政策的更深入了解。